| 卫生法学与伦理学教研室正副主任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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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文法学院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6-8 |
室主任是负责本室各项工作的全面负责人,在院领导的领导下,主持本室的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和发展,其主要职责:
1. 制定学科的学年、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,并负责实施和考核;负责撰写学年、学期的工作总结;
2. 负责制定、研究、落实学科发展计划,组织对新教育思想、理念的学习和讨论,把教学改革、课题立项、教学内容、课程体系改革及研究融入到教学计划的修订和学科发展中来;
3.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定、编写或编译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。全面落实教学计划、编制教学进度表;
4.明确本室的学科研究方向,选定科研课题,组织教师进行科学研究,对教师的研究成果、学术论文、著作等,做好评审、推荐工作,组织学术报告,交流研究成果,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、学术交流活动,教学研究活动,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。积极申报教学研究项目,制定实施计划和研究方案,并推广已有的优秀教学成果;
5.经常同系主任联系与沟通,做好专业改革及开办新专业的论证、报批工作;
6.负责安排落实本室教师所承担的学年(学期)教学任务。提出课程的调整方案,并负责检查和考核,负责检查教师的备课、讲课、辅导、教学进展和教学效果情况。负责组织观摩教学、开展评议活动,建立听课、评课、备课制度;
7.全面了解教学各环节的情况。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,认真做好对青年教师的传、帮、带工作;
8.负责组织本室教师参加教学实习、社会实践、教学课外训练及教研组活动;
9. 负责审定本室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、指导和督导,指导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试题的报送和阅卷、评分工作,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做好试卷评析和教学总结工作,全面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;
10.加强卫生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,师资队伍建设要形成梯队;
11.全面负责法学专业辅修专业的开设工作;
12.及时向院领导反映有关教学、科研和学科建设中的问题;
13. 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;
14.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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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邓湘琳 责任编辑:邓湘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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