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2005年至2006年度奖学金评定、评先评优等事项的请示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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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2005年至2006年度奖学金评定、评先评优等事项的请示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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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文法学院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6-8 |
根据现行《学生手册》的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拟对2005年至2006年度奖学金的评定、评先评优等事项作如下设想与安排: 一、参评学生范围:凡是国家计划内招收的、现就读于我院的2003级、2004级、2005级普通本科学生(含应用法学班)均可参评。但是,船山学院挂靠在法学041班的同学不参评;专升本插入法学042班、法学043班的同学不参加本次评定(以下人数统计也不包括这些不参评的同学)。 二、奖学金等级与名额分配 1. 全院特等奖学金名额为652×0.5%=3.26人,争取评上4人。特等奖学金名额不下放到班级,由院党总支直接掌握。考虑到学生人数比例为 汉语︰法学=189︰463≈1︰2.45,故特等奖拟评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1名(倾向于在高年级同学中评选,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研究决定),法学专业学生3名(2003级、2004级、2005级各1名)。 2.全院甲等奖学金名额为652×3%=19.56,争取评上20人。甲等奖学金名额下放15个(每个班分配1名),院党总支直接掌握5个。这5个直接掌握的名额中,考虑到专业与年级的平衡,尤其考虑到结合学生的长期综合表现,拟在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加评2个(2003级、2004级各1个);拟在法学专业中加评3个(2003级、2004级、2005级各1个)。 3.全院乙等奖学金名额为652×8%=52.16,争取评上53人。乙等奖学金名额全部按人数比例下放到班级。 4.全院丙等奖学金名额为652×25%=163人。丙等奖学金名额有162个按人数比例下放到班级,另有1个作为机动指标由院总支直接掌握。 三、各种评优事项 1.优良学风班 根据《学生手册》第66页的有关规定及学工部、教务处等部门的文件,我院下列班级不能被评为优良学风班: 法学032班(彭勃英语六级考试违规,被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); 法学041班(张琳、尚婧两人英语四级考试违纪,均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); 法学042班(张昭在考试《邓小平理论概论》中夹带,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); 汉语言文学042班(叶杨在英语四级考试中夹带,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): 法学051班[马艳春欺骗辅导员超假并旷课去搞传销,在学工部及院学工办的督促下才不情愿地委托他人代办了休学手续(导致学籍异动)]; 法学053班(张巍同学旷课现象严重,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)。 其他班如果符合《学生手册》规定的条件,可以书面申报优良学风班。 2.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只能在荣获甲等、乙等奖学金的学生中评选。全院名额为652×5%=32.6,争取评选33人。 甲等奖学金获得者拟当然评定为三好学生(15+5人),余下的13个名额按人数比例分配给大三、大四各班,从乙等奖学金获得者中加评三好学生(详见表格最后一列所示,大二各班不从乙等奖学金获得者中加评三好学生)。 3.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标兵必须从三好学生中产生且须符合《学生手册》第63页规定的条件。全院名额为652×0.5%=3.26,争取评选4人(其中拟评选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,法学专业3人)。此项奖由院总支从符合条件的高年级同学中研究产生。 4.优秀学生干部(校级荣誉) 全院名额为652× 3%=19.56,争取评选20人。拟分配给校、院级干部9个名额,班级干部9个名额,党总支掌握2个机动名额。 由学院副部长以上干部开会,经选举初次产生、院总支最后审定校院两级干部中的9名优秀学生干部(校级荣誉),这9名优秀干部中当选的干事不得少于4名。 班级干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(校级荣誉)时,由每个班各推荐两名干部作为侯选人,由院总支结合学生的综合测评及一贯表现予以最终决定。 无论何类干部,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参评优秀学生干部。
四、设想奖学金、三好学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表:
班级 人数 甲等 乙等 丙等 三好学生 1.汉语031班 41 1 3 10 1甲+1乙 2.法学031班 38 1 3 9 1甲+1乙 3.法学032班 37 1 3 9 1甲+1乙 4.法学033班 38 1 3 9 1甲+1乙 5.汉语041班 38 1 3 10 1甲+1乙 6.汉语042班 33 1 3 8 1甲+1乙 7.法学041班 50 1 4 13 1甲+2乙 8.法学042班 51 1 4 13 1甲+2乙 9.法学043班 52 1 4 13 1甲+2乙 10.应用法学班 26 1 2 7 1甲+1乙 11.汉语051班 38 1 3 9 1甲 12.汉语052班 39 1 3 10 1甲 13.法学051班 57 1 5 14 1甲 14.法学052班 57 1 5 14 1甲 15.法学053班 57 1 5 14 1甲 合计 652人 15(另加评5个甲等奖学金) 53 162(另1个机动) 28(另加评的5个甲等奖学金获得者当然为三好学生)
五、两点建议 根据重在精神鼓励的原则,为调动广大同学与学生干部的积极性,也为与2006年的五·四表彰接轨,建议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(即增设院级荣誉)。具体评选名额与方法待定。此项荣誉只发荣誉证书,不发奖品与奖金。 待学校此次评奖评优的正式文件下发以后,建议党总支择时召开综合性的全院学生表彰大会。 上述设想妥否,敬请批复
文法学院学工办 2006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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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邓湘琳 责任编辑:邓湘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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